宋律师,张家窝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执业经验丰富,责任心强,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,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,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,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,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在我们从事具体的经济活动中,债务债权司空见惯。而且在债务债权经济活动中, 特别是在贷款、抵押等买卖活动中,需要以合同的形式签订相应的合同,而往往一个合同不能“包治百病”,就需要签订相应的衍生合同,这就使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主债权合同这个名词。那么,到底什么样的合同是主债权合同下面,听听的看法。
一、什么是主债权
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附随债权而言的。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,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。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,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,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。
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,一般来说,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、数额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。这是出于抵押权特定原则的需要。因为如果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没有确定下来的话,抵押权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换价值就无法确定;抵押权得以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就没有确定。
二、什么是主债权合同
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,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附随债权而言的,比如说担保债权。债权的履行期间是指应当在某个时间段内,担保银行对扩张部分的债权自然不用承担保证。当然,银行也不能乘机出尔反尔,企图缩小或免除其原保证。
总而言之,主债权合同就是指在签订因同一事项衍生的多个合同中,占据主要债权的合同,这个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样也约束着其它合同的行使。而,具体什么样的合同是主债权合同,根据具体的合同签订情况,再具体界定。
首先可以拿上合同跟对方进行协商,这样的协商可以避免很多麻烦,达成协议以后重新规定合同内容,这样也是一个维护自己权利的办法。
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,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,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,也不能在别人危机的时候签订合同,或者在一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,未成年人的合同签订也是无效的,有以上情况的话就是属于无效合同。
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可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利,大家可以去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,一般法院会先仲裁再进行审理,进过审理后签订的合同有违反合同法条款的行为,法院就会撤销合同,宣布合同无效。
对于签订、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处罚,《刑法》根据犯罪的后果,规定了两档刑: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